建国59年来,中国第一次由国务院公告:国务院决定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
有人说,这是中国执政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,有人说这是社会主义思想的复活,有人说这是西方民主的影响。不管怎么说,这个许多中国人要求的倡议终于实行了。这不仅是共和国历史上的第一次,而且也会是中国有史以来为普通老百姓设立哀悼日的头一回。
5月19日早上,单位大院。国旗降半旗,向在汶川大地震中遇难的同胞致哀。
5月21日傍晚,单位大院,今天是第三天。
5月19日下午2:28分,我们在乡下通往黄贤的一条公路上行驶,这是2:29时我拍下我坐的车子。
昔日灯红酒绿、醉生梦死的娱乐城里面,黑灯瞎火了。媒体报道,本市所有娱乐企业自觉停业三天,并且积极向灾区捐款。
20日晚,某个角落有个商店开业,夜间竟然放鞭炮、焰火。有路人说,在举国上下哀悼的日子里,如此大张旗鼓宣扬自己开业,不怕犯众怒,也不怕遭天谴?有人当即报警。不知道警察有没有去管这事。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附:国务院公告全文
全国哀悼日公布
国务院公告
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在此期间,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,停止公共娱乐活动,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。5月19日14时28分起,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,届时汽车、火车、舰船鸣笛,防空警报鸣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