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21日,在看了山东齐河县一个骗子假冒县委书记签字,把33名群众调进行政事业单位工作,聚敛百万元赃款的报道后,写了一篇《苍蝇不叮无缝的蛋》的日志,最后一句是“这样的笑话,应该有个续集,老百姓如果只看到骗子受到处罚,那真的不可瘾。”昨天晚上,在网上果然看到了续集:
这个续集的标题是,《农民伪造县委书记签字案续:县人事局长被撤职》,报道说:“目前,时国祺等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;负有直接责任的齐河县人事局局长李振海被行政撤职;33名当事人已被全部清退。齐河县对全县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、编制人员和财政供养人员一律冻结,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暂停申请新增或调整机构编制。”
这个续集实在有点出乎意料。整个事件的主要责任竟然由人事局长一人承担,这也太令人愤愤不平了。如果不是县委书记有至高无上的权力,如果不是县委书记的签字有如此大的威力,如果不是县委书记可以突破常规办事程序的先例,他人事局长敢有如此胆量办理33人的手续?我想,只要给这个人事局一点点把握政策和程序的小权,整个事件就不可能会发生。
人事局长见到县委书记签字,便不辨真假替那些人乖乖办好了手续。我们可以设想,这个人事局长,或者是他的前任,或者是他的其他同行们,肯定吃过不按照领导的旨意的恶果,所以,领导一有意见,即使这个意见是原则性的错误,他也照办不误。因此,从这个事件看,无论如何也不该由人事局长来负主要责任。他最多是个从犯罢了。
现在政府都在推行问责制,出了这么大的在全国人民面前丢人的事情,肯定得对有关人员作出处理,也许县委书记在某些人面前就是党的代表,他犯一些错误是不能随便处理的,他的权威也是不能随便削弱的,但这事情不处理也难以在全国人民面前交帐,因此,只好拉出一个人来作替罪羊了。我们试着以小人之心暗暗揣测,也许县委书记在作出处理决定前,跟那个人事局长交待了:兄弟,这个事情是无论如何躲不过去了,你就替我们挡一挡吧。过了这阵,日后我再用你。
骗子抓了,“责任人”也处理了,编制什么的先冻结一下,这样在场面上都应付完了。内部办事程序的漏洞呢?监督机制呢?这个太抽象也太难办,等上面的体制变了再说吧,因此,县委书记还是县委书记,该签的字咱们继续签,只要不是骗子签的,大家日后还要不折不扣地照办。唉,这精彩而令人失望的续集。
不言自喻咱就不喻了,嘿嘿
一把手是真理,二把手是相对真理,三把手是服从真理,依此类推,他人事局长对假传"圣旨"还敢有疑吗?只要是有一丝疑问,也只能放在心里,略有表露,被绝对真理知道后,他被免职要早得多了----虽没了此笑话,但动了对绝对权威的忠心----不走人是不可能的了.[sad]
好理想,好宗旨,要靠人的奋斗来实现.现在是,虽然不能说好人越来越少,但至少有一点是肯定的,真心为好理想,好宗旨,献身的人越来越少了.为什么出这样的情况:明眼人不言自喻!